关于重申我市商品房契税申报缴纳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

 

市财政征管分局,各区、县级市财政局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》等规定,现就我市商品房契税申报缴纳方式公告如下:

一、我市契税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,购房人应在办理《房产证》前,自行到财政部门在商品房所在地设立的契税征收点申报缴纳契税。申报时,须提交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、有效身份证件;对属于通过法院裁定取得的房屋、转让楼花等情况,还要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二、从2008年10月1日起,我市不再受理有以下情况的开发商代缴契税:

1.侵占、拖欠购房人委托代缴契税款的;

2.穗府办[2008]7号文范围内有历史遗留问题的;

3.此前,由开发商受购房人委托已代收的房屋契税,须在10月1日前向财政部门申报缴纳契税。

三、依法组织契税征收,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证办理问题,对维护购房人权益,防止契税被侵占具有十分重要意义,各单位应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;要通过网络、报刊、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契税征收方式改革和有关规定,使购房人明明白白交阁;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,提高工作效率,为纳税人提供良好服务。

四、申报缴纳契税地点:

(一)广州市越秀、海珠、荔湾、天河、白云、黄埔区契税征收地点:

1、广州市财政局财政征管分局契税征收地点: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二楼56~62号窗口;咨询电话:37585631、37585094(海珠、荔湾、天河、黄埔区二手房契税申报缴纳全部在本区办理)。

2海珠区契税征收地点:海珠区宝岗路65号二楼;咨询电话:34373107

3、荔湾区契税征收地点:荔湾区浣花路浣南街5号;咨询电话:81503276-206

4、天河区契税征收地点: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;咨询电话:85643012

5、黄埔区契税征收地点:黄埔区泰景中街105号二楼;咨询电话:82377952

(二)广州市南沙区契税征收地点: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;咨询电话:84985229

(三)广州市萝岗区契税征收地点:广州市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;咨询电话:82113154

(四)广州市花都区契税征收地点: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19号;咨询电话:36833724

(五)广州市番禺区契税征收地点: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广场西路83号;咨询电话:39300382

(六)增城市契税征收地点: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二楼;咨询电话:82629830

(七)从化市契税征收地点:从化市街口街府前路98号建设银行大楼十一楼;咨询电话:87936031。

 

 

广州市财政局

二○○八年九月八日

 

评论
政府的人说话算吗? AAA 2009-7-13
不知道按哪一个的来办理手续了, 真是可恶的开发商及当地财政部门;